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,2020年7月在吉林考察时指出,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,保护好黑土地这一“耕地中的大熊猫”;2020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要求,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,把黑土地用好养好。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,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启动黑土地保护法的立法程序。2021年12月20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(草案)》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。
制定黑土地保护法同时也是保障国家粮食长远安全、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需要。东北黑土区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,粮食产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,粮食商品率高,是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的重要来源,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。制定黑土地保护法,有利于规范黑土地保护、治理、修复、利用,保护黑土地高产优质农产品产出功能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;长期以来,由于保护和投入不够,加之风蚀、水蚀侵害,黑土层“变薄、变硬、变瘦”,侵蚀沟发育发展,水土流失日益严重,进而导致耕地破碎化、河道淤积、洪涝灾害加剧等生态环境问题,制定黑土地保护法,保护好生态环境,维护好生态系统平衡,促进资源环境可持续,才能使黑土地永远造福人民。
这部法律草案共三十七条,包括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、保护要求和原则、政府责任和协调机制、制定规划、资源调查和监测、科技支撑、数量保护措施、质量提升措施、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责任、资金保障、奖补措施、考核与监督、法律责任等。
草案从多方面对现行黑土地保护体制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。草案完善政府工作机制,明确国务院和省(自治区)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、组织、协调、监督管理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,突出规划引领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调查和监测为基础、体现集中连片治理、科学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,县级规划应当落实到地块;草案明确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黑土地养护措施,国家应当建立用养结合、保护效果导向的奖补机制,鼓励支持采取黑土地保护和治理修复措施;草案规定,国家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财政投入保障制度,加大奖补资金的倾斜力度,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应当保障黑土地保护需要;草案还建立健全了黑土地保护跨区域补偿机制、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,等等。
审议时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学勇说:“总体感到,法律草案在指导思想上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;在重点把握上,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坚持在保护中利用、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,尊重规律、统筹兼顾,建立系统性的制度规范;在立法方式上,根据实际需要,充分发挥‘小快灵’专门立法的特点,形式简洁明了,注重解决问题,突出针对性、适用性和可操作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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